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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你走进利川土家民风民俗文化「利川土家族」

发布时间:2023-07-17 09:03:25 来源:搜狐

利川灯歌

利川灯歌是利川民间逢年过节、喜庆集会,载歌载舞,划地为台,以彩龙船为道具的民间演唱形式。古时,只在春节元宵演唱。由于其演员化妆、舞姿已具戏剧雏型,所以俗称“灯夹戏”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利川灯歌逐渐与年节习俗分离,成为一种群众喜庆休闲,随时都可进行的群众文化活动。

利川灯歌所玩之灯——彩龙船始于明末清初,所唱之歌——又称灯调,由本地传统民歌结合玩灯特点世代演唱而成,别具特色。歌唱内容多为本地风俗人情和男女情爱,语言质朴,方言方音,衬词多,衬词美,妙趣横生,魅力无限,民族地方特色十分浓郁。旱地划船,巴山楚水,舞的是龙舟竞渡,演的是彩龙飞舞,唱的却是上山砍柴、园里种瓜、妹娃拜年,生活、劳动情景趣味盎然,巴、楚文化完美溶合,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价值。

2010年,湖北省利川市的“利川灯歌”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传统音乐项目类别。

龙船调

世界优秀民歌《龙船调》由利川灯歌《种瓜调》整理改编而成。

利川灯歌是利川土家族逢年过节,以彩龙船为道具的民间演唱形式。它发韧于清初,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。清末,灯歌在利川日益兴盛,花灯有“前八出”、“后八出”及“杂灯”等多种。《种瓜调》在湖北省西南部的恩施州利川市柏杨、谋道、汪营一带传唱,利川被称为《龙船调》的故乡。

歌曲类别:土家族民歌

重要传唱着:湖北省恩施土家族人

收集改编:周绪卿 黄业威

歌曲体裁:灯歌

演唱形式:对唱、合唱

分属语系:汉语

发源地:湖北省利川市柏杨坝一带

其它名:种瓜调 龙船舞 龙船曲

创作背景

土家族地区玩灯的历史,十分悠久。同治版《增修施南府志》记载:“上九后,乡城有龙灯戏,杂以狮、象、麟、鱼,竞出驱疫。”清同治《利川县志》记载:“上九夜,龙灯、狮灯索室驱疫,灯火花爆相竞,至元宵止。”可见,土家族地区早期的玩灯,事实上是土家族区域的一种傩事活动,巫师带着龙灯、狮灯,炸着鞭炮,浩浩荡荡,沿途主持法事,打鬼驱疫。

热爱歌舞的土家族人,喜爱一边观灯,一边歌舞。改土归流后,土家族地玩灯的习俗未改,正月玩灯,种类繁多,有龙灯、狮子灯、彩龙船、蚌壳灯、地龙灯、花灯,灯歌由此大兴。正如同治版《咸丰县志》记载:“上九后,乡城有龙灯戏,杂以纸制狮子戏,及纸糊龙船、车子等戏,沿门舞蹈、唱歌。”目前,利川传统灯歌仍保留下近百首,《龙船调》就是由利川灯歌《种瓜调》整理改编而成。

摆手舞

摆手舞是土家族最具代表性的民族舞蹈形式之一,是土家族山民庆祝丰收、欢庆胜利的一种舞蹈,土家语称“舍巴”,汉语称作“摆手”,主要流行于酉水流域的土家族聚居地区,跟清江流域的土家族的跳丧舞形成鲜明的对比,故有“南摆手北跳丧”之说。

恩施州来凤县河东还保留着地道、原汁原味的跳摆手舞的习俗,每逢摆手舞节,身穿土布长衫、头缠青色丝帕的男子和身着土布服饰的女子,汇集于摆手堂前,尽情地欢舞。来凤县城也修建有“神州第一摆手堂”,每年都要在这里举行盛大的摆手舞节日盛会。

肉连响

肉连响是产生于利川市都亭、汪营、南坪一带,流行于全市的民族民间舞蹈。舞蹈主要以手掌击额、肩、脸、臂、肘、腰、腿等部位,发出有节奏的响声,人们习惯称之为“肉连响”。

肉连响起源时代无详考。肉连响主要动作有:“秧歌步”、“穿掌吸腿跳”、“颤步绕头转身”、“鸭子步”、“双打”、“十响”、“七响”、“四响”、“三响”等。在动律上讲究“圆转”,顺着相击部位不断改变身体倾斜角度,柔美协调。肉连响本无唱腔和伴奏,艺人根据表演的需要,加上舌头和手指弹动声响伴奏,增加舞蹈的欢乐气氛。

2008年6月,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

“毛古斯”舞

“毛古斯”,土家族语为“拔步长”,是老公公的意思。它是土家族纪念祖先开拓荒野,捕鱼狩猎等创造的一种古老舞蹈。形式风格,异常古朴、别致。

跳演“毛古斯”,需十五六人组成,为首的祖辈叫“拔步长”,其他的是小辈儿孙。无论辈份高低,浑身都得用稻草、茅草、树叶包扎,甚至脸面也用稻草树叶遮盖住,头上还要扎五条大棕叶瓣子,四根稍弯,分向四面下垂。“毛古斯”舞,从动作到内容,都别具一格。演出自始至终,讲土话、唱土歌,形态滑稽,诙诣有趣。碎步进退,曲膝抖身,左跳右摆,浑身颤动。摇头耸肩,茅草刷刷作响,全是模仿古人的粗犷的仪态。

跳“毛古斯”的形式,相当自由,不受内容的限制。被称为古老文化艺术的“活化石”。

土家服饰

土家族服饰接近生活型、实用型。民国以来,土家男女一年四季都戴头巾,男人以青、蓝、白或条纹布为主,长二三米,一圈圈地缠绕在头上,包成人字路;女人则多为青丝帕或自印花头巾,丝帕薄如蝉翼,最长达七米,是妇女终生陪伴之物,死后必以帕缝头入葬。衣服以青、蓝、白、印花布为主,男穿对胸衣,双排七至十一扣,俗称蜈蚣扣,袖口、领口及裤管末端加花边;女人则右开襟,袖大而短,饰花边,挂银铜佩饰,俗称“满襟”,有满清道风:未出阁少女着花衣,讲究大红大绿;小孩喜戴菩萨帽,虎头帽;男鞋多为青蓝布,女人穿绣鞋:姑娘出嫁时必穿“露水衣”,上着鲜艳桃花绣衣,下着八幅罗裙,与土老司八幅罗裙有异曲同工之妙。据大文豪沈从文考证,八幅罗裙是正宗土家装。

土司制度

从唐至明,封建王朝曾先后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羁縻州县和土司制度。明洪武初年,开始在少数民族地区设屯置所,举办儒学,“文武相维,土流间用”。至明末,境内共有支罗、官渡、朱砂、马桥、木栈、孙家、九渡、三渡、忠孝、马道、松木、元里、中坝、擂鼓、太平等屯10余处,逐渐冲破了长期形成的“蛮不出境、汉不入峒”的禁锢。明嘉靖四十四年(1565),支罗土司黄中反明被平,改流置支罗所。明万历十四年(1586),龙阳垌土司归流,编籍万县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,境内所存施南、忠孝、忠路、建南、沙溪等5土司全部改土归流,次年置利川县。

结束境内土司制度的历史。

民国时期,境内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业已形成。长期居住在境内的少数民族以土家族、苗族及侗族为主,旧时统称为“本地人”或自称为“土家人”、“苗家人”和“侗家人”,各自地小集居的范围内保持着自己的一些民族风俗和习惯。(文章来源:利川便民平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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